广东德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在兴宁市南坛路153号广东德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单位:人民币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1 |
位于兴宁市宁江路9号的房产, (1)建筑物现状为四层的部分,地上建筑物第2-4层建筑物; (2)建筑物现状为五层的部分,地上建筑物第3-5层建筑物(不含其中的301、401房); (3)上述第(1)(2)项建筑面积合计约733.6㎡; (4)上述建筑物不含该建筑物所占用或者分摊的土地 |
1320480 |
14 |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2 月7日16时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户名:广东德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兴宁兴城支行,账号:738065835736。(以银行到账为准)然后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及汇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标的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
特别声明:(1)位于兴宁市宁江路9号的房产,按现状共有两栋建筑物,其中一栋建筑层次共四层,一栋建筑层次为五层;按建筑物现状进行拍卖。
(2)拍卖的建筑物所占有或者分摊的土地归属于他人,建筑现状为五层的建筑物部分,其中的301房和401房已对外转让,其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范围。
(3)因上述原因,竞买人竟得后,将可能与他人形成物权共有关系,由此引发的建筑物使用和分割争议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因按建筑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需自行评估建筑物的质量、位置和数量,一旦决定竞买,视为认可该建筑物的质量、位置和数量,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5)拍卖标的物属于地上建筑物,其占用或者分摊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兴府国用(2009)第01-281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粤房字第0080375号,粤房字第0080381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和了解不动产登记情况,一旦参与竞买,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物权登记状况,竞得后标的物登记完善或者转移登记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如该标的物为他人占用,由买受人自行向其行使请求权,该请求权行使所产生的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标的物在拍卖前如有相关负债,如水电费、完善权属登记、标的物使用税费等税、费、金,依法应由出卖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拍卖标的物完善权属登记或者转移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部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拍卖标的物存在有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可能,竞买人需在参与拍卖前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并了解,一旦参与竞拍,竞得后因拍卖标的物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所产生的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拍卖成交后,如因上述等事项致使出卖人被追究责任,由此导致出卖人损失的,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11)拍卖标的物涉及完善权属登记或者不动产转移登记,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委托人力所能及提供协助,如因资料缺失等原因无法办理的,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次拍卖系因破产清算所引起,破产清算案件有结案时间要求,如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六十日内,拍卖标的物未能办妥权属登记相关手续的,委托人无法保证能提供相关协助,如据此致使不动产物权登记无法实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委托人或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放弃以各种标的物质量、数量、瑕疵等事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调整成交价款等各项权利。(其他说明:过户情况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及自行负责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和房产证的办理事宜,不能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拍卖及产权转移所产生的税款费用请买受人按照相关规定缴纳。)
详情登录http://www.gddtpm.com/,资料备索。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如需查看标的,请提前电话预约)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753-3253198、13923000006